我们夫妻生活了快4年了,有一个3岁的小孩.家住县城,婚前小孩他爸家有两处房产,结婚后以他爸的名义又购买了两处房产.全家的家庭成员为六口人(我和孩子.丈夫和丈夫他爸妈和弟弟) 现在我丈夫以夫妻感情不和提出和我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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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结婚前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你介绍是他爸的名义,是你公公吗?如果是,则属于你公公的财产,你们也不能分割.如果是你爱人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就是你们名下的房产、存款、股票和基金等。一般平均分割,但是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
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137859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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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