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在十多岁的时候爸爸就去世了,留下一幢房子(房产证上是他和弟弟的名字)和一间店.在他爸爸去世后,他的两个叔叔就加入了这一间店.在过后几年他的妈妈与两个叔叔签了一份把店一分为三的草书.从此也从一间店分为三间店.去年,我与丈夫结婚后,两人一直在他妈妈经营的档口上班.也另外建了一幢房子(房产证上是他妈妈的名字,我们住一层楼,他弟弟住一层楼).在今年,因意见不合.我们想自立门户.请问我们能得到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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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他的妈妈与两个叔叔合建的,一共三层,一楼打通了做为小叔叔的档口,上面分为三幢.我们与他的弟弟合住一幢,每人一层.两个叔叔一人一幢.我们在他妈妈的档口上班有支付工资.之前说的那一幢房子在他父亲去世后就没人居住,在去年开始出租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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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谁出资建的?
你们在他妈妈经营的档口上班有没有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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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谁出资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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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