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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我遇到了比较棘手的问题,本人对法律不是很精通。只好来麻烦您了。 事情经过如下: 我弟今年28岁,跟他女友谈了将近十年的恋爱,于前年年底结婚。结婚之前,由于工作关系,我弟长期在北京,我弟媳妇则在浙江绍兴家里工作。结婚之前也是这种状况,长期两地分居。很不幸的事情于2007年5月16日晚上11点10分左右发生了,当时我弟媳妇和一个男的在一起,房子里发生了天然气爆炸。 邻居报火警后,两人当即被120送到我们当地的急救中心,而后由于比较烧伤比较严重(男的80%左右,女的46%左右)立即转送到了绍兴的市区医院。我弟媳经过十天的治疗,终因感染引发心脏衰竭而死亡;男的经过两个月左右的治疗则出院回家(听说是因为无钱医治而终止正规治疗回家),现在整一个就是废人。 在随后的事故调查中,消防将案件移交给了公安,因为他们在煤气灶的下方发现了天然气软管上有一个疑似切口的断裂面,有刑事的嫌疑。警方介入调查后,很多的证据都指向刑事可能。男子在医院接受询问时说回答的问题,都与现场实物有出入,有很大的嫌疑。但是案件至今没有定论,原因是警方对那个作为当事人的男子无计可施,因为那个男的身体已经极度虚弱,不能接受刑事询问,警方也怕出事情,所以就一直拖着。也不晓得什么时候那个男的能够恢复一点,或许永远都不会好了! 我插一段,那个男的我们所了解的身份:在我弟结婚之前,我们家人是反对这桩婚事的,其间还中断过他们之间的联系,有段时间吧。后来,因为我弟的原因,他们又复合了。那个男的就是在这段时间里结识我弟媳妇的,而且两个人也有高于一般朋友之间的来往。因为复合,我弟媳中断了和那个男的来往,但是之后他们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情我们都不得而知。我们全家包括我弟都是在外地工作的。但是那个男的在这个时间点出现在我弟的家里,多少让人有点怀疑。 我弟的房子是在他们结婚之前买的,当时我弟媳坚决要写上她的名字,所以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他们两个人的。但是该房子房款来源一半是按揭的,另一半是我家从亲戚朋友那儿借的(我有一半,另一半是我弟弟的名字,借据为证),女方并没有出钱,包括装修在内。而按揭,我也在参与还,而且是每个月的按揭款的一半(因为我们两兄弟关系很好,我也想帮帮我弟弟)。说的简单一点,撇开房产证,这房子我实际上有一半的所有权。现在按揭已经还了两年了,还有八年。 我弟媳家里的情况是,父母双全,还有一个哥哥。 很搞笑的是,因为目前警方没有对案件定性,也因为结婚之前我们家反对过他们的婚事,现在女方的所作所为感觉像是我们害死了他们女儿。现在两家搞得很僵。

建筑工程
2008-05-07 19:56: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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