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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我爸爸外面的女人怀孕了,但两人未形成长期同居事实.现在妈妈和爸爸还未离婚. 请问:1.他们的共同财产有那个小孩或者女人的份吗? 2.如果那个女人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我爸爸除了要抚养那个孩子之外,还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3.如果妈妈要同爸爸离婚,怎样才能争取到最大的权益?毕竟她可是跟爸爸一起同甘共苦才得到今天的家.现在拱手把财产让给别人,心有不甘啊![/size][em00]

婚姻家庭
2004-09-30 22:54:01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你好:1、非婚生子女(也就是你父亲与外面女人所生的小孩子)只能对你父亲与你母亲的共同财产中属于你父亲的那一部分财产享有继承权。

        2、你父亲除了抚养非婚生子女外,不用对外面的女人付任何法律责任。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第二十三条规定:“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如果你母亲与你父亲离婚,你母亲除了有权利分割你父亲与你母亲的共同财产外,还可以:
        1)由于你母亲是受伤害一方,你母亲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除请求损害赔偿外,还可以追究你父亲与外面女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 我和妈妈都很无助,觉得太便宜那个女的了.她明摆着要爸爸的钱!妈妈刚嫁给爸爸的时候,家里连门都买不起.好不容易奋斗到今天.那个女的什么都没付出,就能轻易的得到这些,是不是很不公平呢?爸爸这样的男人,应该受到惩罚.但我查阅了法律,发现有点不公平,也许我是当事人,判断有点偏差吧!
  • 楼上诸位请注意:1、他爸爸让那女人怀孕并非构成重婚罪的充分条件,也就是说,不一定构成重婚罪。2、他爸爸与那女人的财产也是共同财产,只不过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平均分割;应是按份共有,应按个人对财产形成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割。
  • 他们没住在一起,但那个女的怀孕了,也可以称做"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吗?
    如果我家有100万,法院会怎么判?
    我得为妈妈争取最大的权益,对于她来说,现在只有我和钱最重要了.我必须得了解的很透彻,然后再把了解到的法律知识告诉她,让她自己做决定!
    还有,感谢各位这么热心!!!真的!很安慰.谢谢.
    还有,如何区分谁是真正的律师?希望不会得罪各位.
  • 还有就是,lbsh1992 先生,我妈妈和爸爸的共同财产也得算上那个女人一份?那不是很不公平?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如果爸爸给了那个女的钱,那个钱才算是他们俩的共同财产?
  • 还有!如果追究我爸爸和那个女人的刑事责任,他们分别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唉~还是不忍心看着爸爸坐牢.
  • 致使他人怀孕,并不必然构成重婚罪,也未必形成同居的事实,向你父亲这种情况,只对非婚生子女承担抚养责任,不需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至于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应当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 若你爸爸与那位女人是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同居生活则构成重婚罪,若不是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同居生活则不构成重婚罪,但可以提起损害赔偿,对于致使女人怀孕的结果,不能作为你爸爸与那位女人是否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依据。所以本人基本同意第11楼的意见。
  • 你爸爸和妈妈的共同财产不能算上那女人一份。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爸爸和那女人有共同财产(指他们共同劳动或共同经营所得),则按比例分割。你爸爸给那女人的钱也不是他们的共同财产,这种赠与是无效的,你妈妈可以主张要回。另外,按你说的这种情况,你爸爸构不成重婚罪,你不必担心他会坐牢。
    你可查阅新《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
  • 同意14楼楼主的说法
  • 为什么现在的父亲都这样??是不是中国的法律对外遇的处理太过软弱了呢?
  • 你爸爸外面的女人怀孕了,如果小孩生下来,则属于非婚生子女,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这是你爸爸的抚养义务,另外,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你爸爸跟外面的女人有小海,证明他们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构成重婚罪,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他们共同财产中,没有那女人的份,法律只保护合法婚姻关系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你父母坚持离婚,根据婚姻法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你母亲请求法院判决你父亲损害赔偿金.
  • 那个女的无权分得你家的财产,如生下孩子你爸有义务抚育
  • 5楼6楼意见说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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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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