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就是这样。我姐姐未婚怀孕了,然后又分手了。现在有了女儿,可以肯定是和男朋友在一起,关键女儿是只有我姐姐在抚养,男人完全不在乎。他不给他想要孩子的各种生活费和学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如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

2022-06-25 20:13: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怀孕时离婚如果孩子顺利出生也应当承担抚养的责任,给付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协议离婚中应该已经包含了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安排。所以这种情况之下索要抚养费以协商为主,如果协商索要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生效的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者是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索要不成 ,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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