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8年1月,某房地产公司在我家附近开发商品楼建设(该楼盘占地面积3400平方米,但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却达到2500平方米,规划建设16层,地下停车场一层,离最近居民房大约18米)其间压桩的时候,有一支桩断桩,造成周围房屋产生不同程度影响,我家房屋影响最严重,经房管局安监所鉴定为"严重损坏房". 请帮助解答: 1规划局有没有存在不作为,好像按规定建设商品房占地面积不能超过用地面积30%? 2在居民区密集地方,距离较近,建设高层住宅合不合法; 3我家房屋评定为"严重损坏房",应通过那种方法解决,可不可以要房地产公司打价赔偿整幢房屋.

房产纠纷
2008-08-04 13:10: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