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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通过订合同的形式将我的房产转让,签完字后对方付三万房款,我交了房子.约定过户时 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对方承担.由于,对方没有充足的钱,04年3月我们双方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 变更了合同,约定过户手续要在04年10月底前办理完毕.这时对方又付了三万元.余下的8000 元在办完过户手续的当日付清.可是,到目前为止,我们一次也没有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03 年-04年11月间我多次催对方办理过户手续,催促的事实我有人证和物证.08年3月对方却将我 诉到法院请求我给他办理过户手续.

医疗纠纷
2008-07-29 18: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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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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