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老公家买的房子 总额100万 付了70万 贷款30万 贷款人是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 产证也是他一个人的名字 同年 我和他结婚后 在产证上加上了我的名字 贷款人也变更为我们两个人的名字 由于婚前我们约定好 婚后作一个房产公证 如果离婚那整套房产两个人平分 但是在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后 老公声称加上名字就是整套房产平分 我想请问一下 如果离婚 那我是否可以拿到房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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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你老公结婚前的财产已经在这里不重要了,既然结婚后在房产证上有了你的名字!那么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了!你可以分到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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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产证上我的名字是结婚后加上去的,房子是结婚前买的,那婚前支付的那部分,是不是算他的婚前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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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约定份额的话,离婚分割时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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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应是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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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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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得到房子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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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那房子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但把你的名字加上后,你就是共有权人,如果没有其他特别的约定,你们各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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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是共有权人,可以分割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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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