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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本是同一家公司同事,平时在一起大家玩的很好,相互之间借钱是常事,刚好又是过年,她没有钱回去,所以象我借了4000元,2006年来6月份时,她因为公司的调动,我们不在一起,同年,7月份我问她还钱,她当时没有说不还,总是说过几天家里打钱过来,可过了大概四天左右,她趁我出去吃饭的时间跑了,我打电话给我同事在车站将她给拦了下来,当晚在我的要求下,打下了借条,并注明五天后全部还清,我怕她在走,就将她本人的身份证给扣了下来,可第二天她还是跑了,(她是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人)之后我多次和她家人说明情况,(她家人说不知她在哪里)可我打电话到她家接电话人就是她本人。也和她本人联系过,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消息。向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涉外纠纷
2008-04-29 22:22: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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