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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有一扇窗户漏水,特别是雨季,曾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书面的口头的都有(现在的物业公司来了两年,以前的换了),但一直没有解决,因为这个事情,物业公司曾经约过我谈,但当时我刚好出差在外,于是就说好我出差回来后再谈,但后来一直没有约。到了昨天,物业公司竟然已没有交管理费把我家的水表拆了,我曾去过交水费,他们说水费要和管理费一起交,要不然不收。就这个拆水表的事情我报警了,经过协调他们答应把水表装回,但等警察走了后,他们的工程人员就说,要缴纳100元的安装费。水表是他们拆的,有理由要他们安装回去,所以我坚决不交。现在我家已经停水两天了,请教各位律师,请问物业公司的做法对不对,我该向哪里追讨责任?感谢了!

房产纠纷
2008-05-29 08:12: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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