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进入A厂有4个月了。 这个公司以生产安装消防器材为主要。 我是一名安装工人,从08年2月28日进厂到现在公司只支付了我3个月的工资。 今天由于公司因为要派我去B地安装钢质防火门问题产生纠纷具体如下: 我去B地安装防火门属于承包工作,每平方米18元,但是由于B地工地特别,必须配合工地要求进度施工,基本上好几天才可以安装一个或者几个门这样下来一天生活费都不够,所以公司早在3月多就制定了特殊规定:B地安装所产生的所有另工(每天收入少于40元)一律按40元计,并且外地工地每天有10元/人的生活补助,可是今天我拿到的工资(5月份工资)条上面是7.5天另工 175元。照此计算我每天就是大概23.0元,所以我拒绝去B地,我们的主任立即开除我并且让我办理离厂手续,可是让副总经理签字的时候他说要等一个月,而且天天要按时上班,可是我们的主任不分配活给我们干让我们天天闲着。(主任的意思是我们已经被开除,副总的意思是我们辞职要一个月等) 我现在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09-05-17 10:41: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