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8年六月份,通过中介介绍,看了一处房子。价格为31万。
并于6月30号签定了购房合同,约定7月30号交房。
购房合同是和中介签的,因为中介手里有苏州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甲方)的授权书。在期间由于 房产归属权等问题,中介停止了流程(到开始贷款的时候)。
房子的归属问题,由于中途房子的主人 苏州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换了个董事长,决定房子不卖了。
现在按合同归定,应该付给我们一万元的违约金。
问题是,甲方认定合同不是和他签定的,和他没关系。由于合同上有三方签字才生效的条款。
1,合同是否真的不生效? 2,如果不生效,是否能赔我们违约金。合同不生效的责任在谁? 我们该怎么处理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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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10万块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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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生效,付得钱退给你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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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找一个律师看看你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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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