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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与大伯一起建房,说好一家两层(房为四层),房产证上写的我大伯家的.现在要把我家的那部分给我,但过户太贵,写个协议合同有用吗?有用,是什么样的格式?找熟人做第三方公证,行不?还是要去公证局?

房产纠纷
2008-08-01 12:18: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房屋的赠与应当进行相应的过户,对你才有法律保障。
  • 公证没用吗?那房屋赠与的过户费用是否和一般过户一样,大概是房子总值百分之几?
  • 我家的一处宅子在1957年左右借给村里当作学校使用,讲下协议,学生的粪便由我们当作肥料使用,算是报酬,房子还归我们打扫,就这样定下口头协议,说是村里不用后立即归还给我们,在1988年左右村里把我家的那处宅子上的房子进行了翻改,仍旧当作学校使用,但是在1991或1992年办理宅基证时没有给我们办理,我们找村里想要回那个地方,村干部说等不用了立马还给你们,我们也就没有再追要。
    等到2000年左右,村学校搬离,我们就对房子进行了使用。2007年间现村代理村长对那个地方进行拍卖,由买户秦某某一570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得,并经村长找乡里办理了宅基证,我们索要多次无果。
  • 1、房屋以产权登记为准不以公证为准。
    2、建议你到房交所咨询一下,象你们这种情况的房屋,赠与与买卖方式到底是哪种过户费用高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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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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