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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利用公司的资源做自已的东西,但后来被老板发现后,我直接将钱连本带利汇还给老板,可现在老板还是不甘心。还说这是商业犯罪,可以报警的。请问还钱后还是商业犯罪吗?请问能有什么方法说明我还他钱了?(我们公司的帐是不见光的,老板与客户只是一种相互信任关系,没有合同也没有协议,老板第月的货钱是客户直接汇入他香港帐户。表面的帐只是每个月不到五万块的加工费,帐面基本每月都是亏的。而我还他钱时只有汇款单,也没注明是还那些东西的,而老板手上留底是一些客户的生产数量单,基本没有任何进出货单的)

经济相关
2008-07-29 10: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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