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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申请辞职,公司也已经同意。 由于我经常出差,所以各种需要报销的费用比较多。 现在公司以公司规定必须在出差后X个月内报销,现在太晚,已经关帐为由,不肯给我报销,只说给我多一个月工资补偿,但是我的报销费用远远超过一个月的工资。 我再过一周就不在公司做了,但是这周能给我的报销单签字的经理也不在国内。 我爸建议我把应该还给公司的笔记本什么的先扣着,等公司报销给我再还,我觉得这样也不好。 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我该怎么办? 谢谢!

劳动纠纷
2008-07-29 08:30: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非常感谢!
    那请问,我担心扣了笔记本是清楚的事实;但是报销这种问题,到时候公司用这个理由那个理由说不属于报销范围,或者压低报销额。两相比较起来,反而是我的错误清清楚楚摆在那里。我怎么办呢?

    另外,如果真的要仲裁的话,我平时加班不少。每周至少有8小时。但是公司合同上说明不是上级批准的加班,就没加班费。我手头虽然有考勤记录,但是是excel格式,也没有上级签字。请问如果真的因为报销闹到要仲裁的地步,我是否可以一起讨要加班工资?
  • 公司理由不成立,你可以先扣笔记本,同时告知单位你这样的理由,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就可以申请仲裁或单位也会申请仲裁,报销的问题就解决了。但是你必须告知扣笔记本的原因
  • 加班费的证据比较难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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