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弟弟于2008年2月5号在骑摩托车上班的途中,遭遇车祸当场身亡,交警方面的事基本已了,现在的为难的是,单位提出不负任何责任,理由;车是单位给他们发货员配的,属公用,不允许骑车回家,而弟出事时是从家到单位的路上,弟属擅自骑公用车时出的事,所以。。。 与其理论,在上班途中出事怎解;(对方认为劳动局不认定为工亡,不是单位没有跟他买保险,如果劳动局认定了不赔,那才是单位的责任,)最后他们建议走法律途径。。。 请问如打官司,我们能有多大把握,单位就真没有责任吗?(再有,弟是因无证驾驶,劳动局才认定不属工亡,)我们如上诉,该起诉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