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买卖双方2006年3月15日签订《**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尾款一万元在交房当日买家付给卖方。2006年5月1日,双方按协议交房,因卖方有户口未迁出(合同未约定),故双方对房屋尾款又另行签订协议约定,卖方必须于2007年7月1日前将户口迁出,买方在卖方户口迁出时将尾款一万元付给卖方(未约定具体付款日)。2007年6月,卖方将户口迁出,即书面通知买方付尾款(电话不接),但买方拒付(未给任何理由、未作任何答复)。

知识产权
2008-04-22 10:53:1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