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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2007年9月签订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5年,见习期1年,合同上写明违约金为一年平均工资总和,现在因为自己考上研究生想去读研,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好像上研的话不需要付给单位违约金,我不知道我这种情况需要不需要付给单位为违约金,要是需要的话是不是一定要这么多呢?一年平均工资总和的话差不多3w左右,现在真的挺困惑的,希望能获得解答。

继承
2008-04-20 20: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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