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一朋友,在一酒店当保安,有一天有一陌生男子找到他,想弄点毒品,我朋友就联系了以前在迪吧上班时认识的一男子,经联系弄了价值3000元的病毒,共五包,每包0.7克。 那男子给我朋友三百元说是路上花消用,之后说到地方联系好了,把钱打过去,那男子给我朋友花1500打的出租车去外地取货,并和出租车商定好回来后他付车费,在出发前,那陌生男子领我朋友去见了他所谓的“大哥”,回来后在高速公路口我朋友被抓,在派出所办案人员先把我朋友双手双脚拷在墙上(约16日21:40左右),然后进行毒打和电击(用电棍),之后进行询问做笔录,做笔录后,未经我朋友确认,就直接让签名,按手印,并且在笔录的涂改处也按手印。之后就一直把我朋友扣在值班室内,第二天他们让我朋友联系家里拿钱,从开始的十万八万的,一直到我朋友的哥去,说要两万,还有打车钱1500元。我朋友的哥实在凑不出那么多钱,直到18日的早上,派出所人员让我朋友打电话问凑多少钱了,我朋友一问,才凑6000元,派出所人员告诉送过来吧。18日中午11时左右,我朋友的哥把6000元送到派出所,派出所才做了个“取保候审”的说法,让我朋友的哥把他领走。在这30多个小时间,他们只给我朋友买了两个面包和两瓶矿泉水,只让去三次厕所,要求去厕所不让去,并且把我朋友身上的现金约二百七八十左右和银行卡没收了,卡里有一百七十六元左右存款。派出所人员说卡他们没见到,可是在16日晚搜身的时候,派出所人员还问我朋友银行卡密码来着。我朋友在派出所期间,看见那陌生男子带去见的“大哥”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而派出所在审问我朋友的时候并没有说这件事。那陌生男子就一直没出现过。 补充:我朋友是第一次,没有过案底!

刑事案件
2008-04-19 14:41: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