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当事人与车间主任因工作原因存在矛盾,12月14日上午,当事人因工作调动事宜去车间主任办公室,起争执,当事人用捣药铜锤击打车间主任头部,出血,同时误伤主任助理,后被人拦下,车间主任及主任助理当即被送往天目山医院,经CT检查未伤及颅脑,手术清创,留院观察。当事人也当即被厂方送入留下派出所,当晚作出拘留12天的处罚并送进杭州拘留所。

民事相关
2007-12-20 13:55:5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