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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问的是,我姐妹二人,我于2000年将我家里的旧房55平方翻建成140平方的楼房,并将一楼办成了营业房,在盖房时我父母及姐姐都说盖好后房子归我,(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父亲,我从盖好后居住至今)当时我才24岁,既然他们说了我就没有让他们给我立字据,盖房的所有费用都由我一人出,在2006年我父亲去世后,我母亲没有工作,就我母亲的养老问题上,我姐姐又说她要要房子让我给她钱,而且说我给她的钱她都给我母亲,自己不要用于母亲的养老,但在我舅舅给我们处理问题时她又借口忙不来见面,我母亲的养老问题也就没有人管了,二年来都由我一人给钱,但因我舅舅没有给我们说成事,我给我母亲的钱也就没有人知道了,只有我母亲一人知道,如果我母亲到时要说我没有给钱也没有人能给我证明了。 我母亲她现在想的就是我不能给你把事说清 ,如果我给你把房子一讲清你就不让我住了,但现在她没有收入,他的衣食住又都归我,我姐姐不给他买衣服都是我来买,但又不给我说清房子的事,费用我来拿但又说不清房子的事,盖房时说的都不算了,现在我母亲又让我养着,律师,我现在有盖房时工头给我打的盖房收据, 就我母亲这种态度我应怎么办,我好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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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5 14:07: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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