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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前些年购买一辆私家营运出租车,大约三年前请了一位驾驶员代班管理出租车,因前两年经营挺正常,而且也去他家看过家里人,觉得人还挺可靠,去年我丈夫就把车全部交给这位驾驶员管理,过了几个月,这位驾驶员就很长时间不打钱上卡,几经催促,他本人到我丈夫那里打了张4000元的借条(之前也以私人名义向我丈夫借了18600元钱),从2007年9月到2008年3月就没打过钱,但电话里总是有理由.今年3月,我丈夫才又打电话让他来说明,结果他未在约定时间见面,等了几个小时,他老婆打来电话说他离家出走了,要我们去拿车子.在见到他老婆时,我们看到了他留下的信,说是因买彩票用完了所有的营业款和跟我们借的钱,现在没法向我们交待等话.回到家一查,除了营运款,交给他办保险及一应手续的钱均没有交,为了能让车运行,我们不得不到派出所备案并补交了所有款项共计约合24000元钱.现在人也找不到,不知我们应怎样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建筑工程
2008-04-13 19:23: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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