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7年8月23日入公司,试用期三个月,岗位工资是5939元/月,试用期薪资打了八折发放。2007年11月22日转正,合同签订时间为三年。2008年1月1日起薪资调整为7835元/月,3月10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找我谈话口头说要给我调岗,降薪一半,我说要考虑再给答复,未等我答复公司,4月2日,公司下了解除合同通知书。4月10日发薪资为新岗工资,并且说5月10再发一个月新岗工资。根据劳动法,调岗无书面通知有效吗?我应怎样维权?

证券投资
2008-04-11 02:45: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