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08年毕业的大学专科生(学制3年),学院实行的是2+1人才培养制度,因此我们在去年的11月分与学院和公司签定了就业协议,来到了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实习阶段未与公司签定任何合同以及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选拔了部分人在公司进行培训(说是素质方面的提升),聘请了培训机构的人来对我们进行培训,无任何培训证明,无任何证书证明培训成果,在被迫的情况下与公司签定了一份协议,内容大致是:培训时间3个月(今年2月到5月),费用共7000元,由我们自己承担一半,公司承担一半,两年反还,如未在公司干满5年,需交纳全部费用.并且要与公司签订五年的劳动合同.2月到3月的培训中,公司承诺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但实际上,很多东西都是在为公司卖力的,我们并没有学到自己想学的东西,公司只在乎自己的经济效益.我在3月底私自的离开了公司,公司要求我赔偿培训费,不然就起诉我,还要扣我的大学毕业证书,与我有相同情况的还有我的其他同学.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是在欺负我们刚出校的学生不懂事,我们上当受骗了.

其它综合
2008-04-08 10:45: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