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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了一套商品期房,签订了一式两份书面合同,对方为了少缴税,他与开发商商谈好,我到房管局退掉此房,他在开发商处买入的方式交易。先交易都没有问题,比较顺利,退房都是开发商帮着办理的,但我却很奇怪退房居然不需要我签字。最后,本来按照约定他拿到购房合同完成交易就应该支付剩余尾款2万元,但是他的购房合同已经办好,他却不去开发商处领取并以此拒绝支付尾款,声称没钱,等有钱再说。请问我除了协商外,还有其他比较好的方式吗?如果上诉,能胜吗? 谢谢!请不吝赐教!

证券投资
2008-03-31 23:07:3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当然能够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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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汪信明 律师 电话:023-66591148 ,烦请预约!恕不接受电话咨询!
    汪信明,男,生于197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重庆汇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重庆律师热线http://www.cq12348.com网站首席律师!重庆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委员!
    执业近十年来,形成以擅长处理广大群众、个体户、民营私企法律问题为主要执业领域的服务特色!特别对常见法律问题有独到见解和多年实战经验!其操作策略与技巧颇具特色!奇谋妙策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
    执业专长:私企法顾、民商合同、婚姻继承、地房物权、劳动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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