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本地所里来我出租放查站住证,问我有没有站住证,和身份证.我说站住证我有身份证我还办理好,因为是户头还没落户好,而且我家那边的派出所也给我打了证明.他们也没让我拿出证明和站住证就叫了他们所有的人把我带到所里按指纹.我在所里跟他们说事情能不能办理的快点我还有事要做.他们就说你吵什么吵我们就有权利拘留你8个小时.我按过指纹后他们就用手拷把我拷起来带到我们区的刑侦大队去把我关里面当嫌疑犯处理.我记得是上午10带过去的到了下午4点多提审.说一年前我所呆那家单位的相机是我偷.我当时一愣,一年前我在那个公司上班的时候相机被偷,我们公司全去按过指印,我们公司的员工都没嫌疑,这次我没身份证,竟然说那个案子是我犯的.在审讯的时候他们一口咬定东西是我偷,我就说不是我偷.大概问了我十多分钟,审讯我的那个打了个电话,打着打着就不问了.把我又关在了提审室.到了下午5点左右把我叫出去,带到我的住处搜查,什么东西也查出来.6点左右回到刑侦大队.把我放了.整个过程就是这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