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袁律师!我是上次跟你咨询过的!海浪之花!,谢谢你给我的回复!有几点我没搞清楚,如果我起诉离婚我能得到财产吗?我们一家人一块做生意有7年了,可我和我老公都不管经济权,钱全部掌握在他父母手里,,现在他在外找了女人,他父母也是知道的,可我也不能另外取到什么直接证据,起诉是要证据的,万一他们一家都不承认怎么办?我们是2003年领的结婚证,房子是2004年买的,包括装修共花了25万,房产证是他妈的名字,从我去年怀孕到7月生孩子,我老公就不在家睡觉,我们也多次吵架,现在已经分居5个多月了,他每天都睡另外一房间,听说分居时间长了就是自动离婚吗?那这样一来我该怎么办?打官司需要多少钱?

房产纠纷
2005-05-16 14:30:3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不知你说的房子是不是给你们单住的。如果能证明是给你们的,那可以认定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2、你要分清哪些是家庭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哪些财产是属于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
      1)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所创造的,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该财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
      二、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
      三、家庭共有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所谓家庭共有财产,是在一个大家庭中形成的,也就是说,父母、儿女、女婿、媳妇共同生活、劳动在一起,不分彼此,才能产生家庭共有财产。
      2)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无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不归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其基本特征是: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二、夫妻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
      三、夫妻之间依《婚姻法》的规定采取书面约定形成规定的财产。
    3、婚姻法第32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不是自动离婚。
    4、诉讼费用: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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