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你好!我现在想和丈夫离婚,有几个问题请教: 1、 我们96年结婚,结婚前他用自己的钱买了一套住房, 2005年将这套房出售,房款可算为婚后共同财产吗?他认为房款都是他自己的,我无权跟他分割? 2、 97年他用婚前的资金创建了一家公司,99年我也到这间公司工作,2003年我们又与另一股东合办了一间公司,将原来公司的业务全部转到新开的公司,2006年股东撤股,全部100%股份都转到我丈夫名下,请问,这两家公司我是否也有所有权?也占有股份?离婚时应怎样清算财产?有一些应收账款未回款的,应该怎么处理?我不想离婚后再和他有任何瓜葛,是否可以我只要我所占股份的现金,住房和我的车,公司股份归他? 3、 公司开办期间我丈夫将一部分资金转到他个人账户上,这种行为是不是侵犯了我的权益?我应该怎么办? 4、 我们有一个10岁的儿子,孩子从小由姥姥带大,上学后由我带他,现在孩子希望能和妈妈在一起,但我丈夫不同意,他说:“孩子的监护权可以给我,但孩子要和他一起生活。”这样合理吗?法律允许吗? 5、 婚后我们购置两套住房,一套是我丈夫的名字,没有贷款,一套是我和儿子的名字(产权证上注明儿子占99%,我占1%),有贷款,我可以得到我和儿子名下的住房吗?

保险纠纷
2008-03-30 22:34:2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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