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1991年再婚,婚前有住房一套,同事说:在婚八年以上属于与我在婚丈夫共同财产,这种说法对吗?(注:这套住房是用我和后老伴的工龄买断的)是否属于我个人财产。如果不属于我个人财产,我将如何立遗嘱把我生前所有财产让我儿子继承,我儿子将拥有多少产权,遗嘱必须用公证吗?请详细说明。谢谢!

交通事故
2004-09-22 15:47: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