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想向大家咨询一个法律问题:
导游与旅行社形成雇佣关系(非劳动关系,导游已有一个劳动合同在身),在带团过程中,由于雇主---旅行社雇佣黑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导游人身伤害,旅行社对导游应承担赔偿责任.对导游伤残鉴定执行标准是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来认定,还是按照"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来认定?
(雇佣活动中,第三方导致雇员的人身伤害(交通事故),雇员应要求雇主按什么鉴定标准赔偿?
A.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B.交通事故伤残等级 )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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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社保是可以给兼职人员再上一个工伤保险的,也不否认双劳动关系的存在,像以上事件职工应该也算工伤,旅行社应对导游负责,还是和其他一般职工的工伤一样对待,如果交通事故的标准高于职工工伤走交通事故,如果低于工伤,按照工伤标准予以补齐,不管怎么说先到劳动局认定工伤,鉴定工伤等级,以免过了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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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没有与这家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只是雇佣关系,我的鉴定也应该是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对吗?
由于雇佣关系中的伤害没有专门的鉴定标准,所以要应用其他的鉴定标准作为作陪依据.
再次感谢大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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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作期间,公司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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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的雇主要承担责任没错,但是,雇主想按交通事故鉴定来赔偿.我的伤做不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我有用职工工伤伤残鉴定吗?
否则我可能什么赔偿都得不到@
再次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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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把安装凉亭交给了领班,领班找来了一个工人帮忙,工人发生了意外事故,导致受伤,花费了大约4万块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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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代理维权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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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雇用关系,就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来鉴定,这没有什么争论的,雇用关系,就是人身损害赔偿,而不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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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