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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5年1月离职后诉公司劳动争议案胜诉,二审判决令公司于2006年5月19日前向我支付拖欠克扣工资及补偿款共计¥22,125.00元,但公司拒不履行,我向海淀(公司注册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7海执字第XXXX号),2007年4月前执行法官把共计¥22,286.00元(多出161元估计是利息或延迟履行金)款项划到法院,但一直不通知我领取。 2007年4月17日公司在朝阳(公司经营地)法院另案起诉我不归还借用物品(主要是笔记本电脑)要求赔偿¥18347.17元,我提出管理异议被驳回,该案于2007年12月公司撤诉(但无法院准许撤诉的书面裁定,法院也没以任何形式通知我)。紧接,公司又以相同标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未被受理后向海淀法院起诉,我又提出了管理异议(我的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北京市或北京市海淀区)和程序异议(公司重复起诉和超过诉讼时效),但至今没得到任何裁定。 2008年1月,我致电执行法官,被告知我涉及另案所以执行款不能给我,但没说是具体哪一案,也没说采取的哪种扣留措施,法院也没有给我任何关于扣押、冻结我的财产的书面裁定,也没有送达过任何相关法律文书。 我和妻子均无工作也无收入,在该案诉讼及执行期间,我儿子出生,需我抚养。 该公司是2003年3月17日,我和另两名股东共三人参与发起成立的,我占5%的股份(由大股东、公司总经理替我出资)。2004年,我主持研发的某软件产品取得著作权登记(公司原始取得全部权利),但大股东不知通过何种手段将其作为个人非专利技术评估900万元后将公司增资为1000万元,近日才得知我的股权被稀释到了0.5%比例,且公司又有了3名新股东。上述变更我从不知情,从来也没签署过任何股东会决议或相关文件,也从未提供过身份证复印件,也没授权其他任何人到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连续5年未分配利润,也不给我相关财务会计报告。 这几天,双方协商和解。公司以让我拿到执行款再给7000多元钱为条件,让我将股权转让给大股东。公司以特别方式联络了执行法官,不转让股权就不给我执行款。海淀在诉案的主审法官对案件本身也不关注,只是特别热心地配合对方,反复向我施压——要求我几乎是无偿转让股权。

经济相关
2008-03-22 10:25: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