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本是一公司职员(简称A公司),
于08年1月参加招聘考试进入了事业单位(简称B),
A公司原持股份为5股,当初公司转制每股1万元购入,
08年3月B公司催促办手续,于是本人在不知A公司市值的情况下
与法人签定转让手续,以1:1的比例将股权转让给A公司法人,
并获得补偿款3万元,前几天,公司对股权进行拍卖,
开标出来每股可得1:8,按此比例,本人原可得40万元,但是
A公司法人却以5+3=8万元的价格从本人手里购走了原属于
本人的股权,
现在,所有正规手续都完全,本人也已签字,回天乏力,唉...
才3个月时间,本人损失32万元,
但是小猫当初卖股给他的时候是不知道公司股权价值的,
请问,该转让合同合法吗?
打官司的话本人能赢吗?
还有指望能拿回该部分钱吗?
望法律界朋友告知,跪谢!!!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显失公平,可以起诉。
-
1、可在一年内以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向法院起诉撤销原买卖的效力。
2、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不同意楼上意见。
如果拍卖亏了,一元一股拍成一毛一股,要你退钱你觉得合理吗。你觉得合理,那么你就可以要他按照8元一股付给你。
拍卖是有风险的事情等于单位承担勒风险。
你只能找找整个过程是否有隐瞒公司资产等信息,是否有欺诈,财务数据给你的是否有问题,找找机会。闭着眼镜就讲撤销是不慎重的。
你找个律师当面好好研究,这不是网上可以解决的问题。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