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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昏,用自己的钱给父母买了一套楼房,因考虑到我夫妻感情不和,所以没用自己的名字办理房产证而是用母亲的名字。但又担心以后房产引起我哥、嫂之间的纠纷。我是否应该与父母、哥嫂签定协议?内容应该怎样写?协议怎样才能生效?

房产纠纷
2008-07-13 16:34:5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回复熊立民律师。
    1、但今后通过诉讼确认也免不了要按房屋价值标的向法院交纳诉讼费,而且这笔费用是不低的,至少又是几千吧。再加上你所说的400元。
    2、对房屋的赠与公证收费有两种方式,其中就有一种是按照房屋每平方收费的,一般是每平20元,有相对熟的人可降至10元每平方。
    3、当事人既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又从总的上省了钱,律师也作了适当收费,又何乐而不为呢?
  • 我们结婚后换房,因工作忙,委托公公办理了购房等手续,当时购买了住房、车库、商业门点,目前价值约40万元,因当时是贷款买房,贷款一直由我们交到公公那里委托他办,现已打清贷款,近期,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才得知房产证上名字是公公的名字,而协议离婚,丈夫什么也不给我,我准备起诉,但不知律师社会调查后房屋等财产认定是否生效?
  • 你父母可以赠与你个人所在。
  • 1、第一个问题可由你父母到公证处一同去作个遗嘱公证,内容为他们死后那套房子产权由你个人继承。
    2、第二个问题:既然是换房引起的购房,且又是你们委托你公公办理的,那一定存在一定的书委托手续等来说明真实情况,建议委托律师全面调进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方案。
  • 用不着办赠与公证,而是公证一个你父母的声明,说是你个人出钱的房子,由你父母作为名义上的产权人,真正产权属于你个人。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是以登记为准来确定产权人的,因此,没有从根本上变更过来仅仅凭一个声明是解决不了纠纷的。最好做一个遗嘱公证。只要你委托的律师与公证处相对熟悉,公证费也会相对低一些的。
  • 遗嘱公证费很贵的,相当于遗产总额的百分之二、到三,即使认识公证员也不会降低很多,比诉讼费贵多了。通过律师找公证员,公证费省了。律师费上去了。
    如果做一个对真实产权人确认的声明公证,只要400块,这是上海的价格。以后诉讼确认,不需要请律师,费用比遗嘱公证的费用低很多。

    我是多次比较以后才在通常大家都知道的遗嘱公证以外想到这个办法的。
  • 呵呵,不争论,向前看。

    我对照了上海的标准,100万标的,诉讼费13800元,公证费2万到3万,还是有差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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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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