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有个问题:如果员工提出离职,没有提前30天,而是要求提交离职报告后一周内离职,而公司根据工作交接情况,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同意其提前离职,工资结算到其在职的最后一天,请问这样操作,在法律上是否有风险?是否都必须要求员工的离职通知必须提前30天?

劳动纠纷
2008-07-15 11:47: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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