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好友的男朋友(叫张伟)有事需要钱,我好友就对我说借些钱(张伟没亲口向我借),我就向我男朋友借了一万整给了我好友了,但当时我有让好友拿张伟写的借条来,上面写明了要过年前还的(借条是我好友给我的,张伟写时我不在场)。可在06年9月10日张伟因打架勒索被逮了,后又被判了一年半的刑期,到今年(08年)3月10日刑满释放了,我就打电话要他还钱,他却说是谁向我说借的钱就向谁要去,还不承认他写了借条的事。还有一个细节就是借条上的名字是平常我们叫的---张伟,他户口上是叫张兴巍。现在他们俩已经分手了(张伟还在狱中就分了,还是他提出的),我又没有他现在的联系电话(我都是打他家里的电话),我想向他父亲要张伟的电话,他父亲总是推拖说让他打给我。他也没打过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