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4年毕业,毕业后04年7月签约18中(期限5年)。当时18中承诺并在协议中注明我工作以后与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1年,没有3险。我工作3年了工资没涨过。我07年怀孕,在我怀孕7个月时,学校通知产假只给3个月,可其他有编制的老师可以歇6个月。并且我05年结婚时没有歇婚假,学校说婚假加到产假里,结果没给加。我的产假于08年1月14日到期,我08年1月12日到学校请假,学校不准假,我就没去上班,直到现在。学校按我自动离职处理,工资给到08年1月14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