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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6年7月1日进厂,当时签订了一份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又续订了1年期的固定期合同,既2008年6月30日合同期满。厂里在今年5月底书面通知我不在续订劳动合同,让我6月份不用上班,7月1日去厂里办理离开公司相关手续。 前几天我去厂里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口头答应支付我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是否有法律依据 还有公司针对上半年的业绩 在7月份要发一次奖金 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我这次的奖金

劳动纠纷
2008-07-07 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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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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