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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合同是2007年10月1号签的,合同中写了一条假如我毁约就要赔偿3600美金。现在我已经转正了。假如根据新的劳动法我是不是不需要缴纳这笔赔偿金啊!2007年签的合同,根据法律是按新劳动法还是旧劳动法为准啊!

民事相关
2008-03-06 21:45: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