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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2年8月贷款买了一个价值18万的房子,当时交了首付6万,又交了**等费用一万,2004年10月结婚,婚后也是我一人还贷款,已经在上个月还完贷款,现在因感情不和,正在办理离婚. 因贷款的事,家里也没有其它太多的财产,我想知道我到底需要给对方多少钱,这个房子才是我的呢?

婚姻家庭
2008-07-04 15:43:3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2004年10月结婚后所交纳的房贷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着部分应依法分割!
  • 请按上面的数据给出具体的金额,谢谢
  • 可问题是现在房子已经涨到30万了,升值的比例怎么算啊?
  • 婚后还贷的钱给一半就行,还一元就给五毛,依次类推。
  • 婚后还房贷的一半归对方。
  • 你如果能证明2004年10月以后所供楼款是你的婚前个人存款供的话房子就属于你一个人的,如果不能证明,那你算下2004年10月以后总供楼款占总买楼款(包括所有费用)的比例来得出多少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你们各占一半,其余为你个人所有
  • 首先房子不管涨成多少钱房子始终都是你的个人财产;其次,仅仅是结婚后的还贷那部分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与此款项是两回事.你仍然搞不懂的话,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最好.
  • 婚后还贷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应包括在内。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 2004年10月结婚后所交纳的房贷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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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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