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我弟弟18岁的生日,因为过了18岁就代表长大了,是成年人了,所以他选择了和朋友同学等聚会的形式,于是他在济南大学某餐馆包了两桌酒席请客,有他的同事,同学等;快结束时他的同事等都喝的过头了,他的同事在厕所和其他人发生了争执动起手来,随后我弟弟等好几个人吧都参与了打架,随后餐馆老板拨打了110,民警来后把几个兹事严重的同事带走了,我弟弟喝多了被他女朋友送回家,今天早上110就把他带走问话了,据我弟弟女朋友详谈,我弟弟一直也很内疚因为是他生日出的事,所以他想揽所有的责任,而他的同事在派出所的口供都指责我弟弟带头打的架。可事实绝非如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