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06年8月在市区购买了一个刚开工的期房,当时就先签订了认购协议书,一次性付完全款,当时没经验,协议书里关于何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条款只提到在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带齐手续去签订,并没有明确约定具体截止时间.2007年8月该楼盘按揭付款形式的就开始陆续签订好了正式购房合同,但一次性付款的购房户一直拖着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现在该楼盘通知2008年2月28日交房.请问有什么手段督促开发商尽快签订合同,在没签订正式合同时交房存在什么风险,是否合理合法?可否暂时拒绝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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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做法不合法,应当在交款时就签订合同,并办理预售登记.目前你可而已要求签订合同,开发商没有理由拒绝.你收房的条件是看已经签定的协议书的内容是否保护了你的权利.如果有重要内容没有约定,你可以拒绝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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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