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在06年8月注册结婚。结婚时家里的装修与酒水都是他家里出的,大概在21万,我购买了所有的家电,大概在8万,我们的婚房是他和他父母出钱在04年购买的,其中首付35万,贷款30万,上面写了他们三人的名字。婚后我的名字没有加入产证里面,但是婚后的贷款都是我和我老公2个人在还,而且在去年低,我还拿出了几万,一下子冲掉了部分的商业贷款,但是没有字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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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权利人以房产证上面的登记为准,没有你的名字的话很难争取到份额.你们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另外你出资的部分如果有证据证明的话可以要求补偿给你,但是要说明这个出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其他财产的分割,一般在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支配,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共同的,通常情况下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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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