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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6年10月底进入公司的,合同是每年年初签一年的,如果公司在今年7月与我单方面解约(而且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我? 我看到这样的说法: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那么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的两倍和1个月工资的提前通知金?也就是总共5个月工资的赔偿?

劳动纠纷
2008-06-30 23: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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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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