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爸爸99年在黑龙江省某市人民法院收发室工作(打更)到现在已经工作9年整10年头了。
还有一个打更的比我爸早几年干了14年。我爸今年49那个打更的59。上个月法院突然说不用他俩了说要找2个年轻的。
然后法院院长说给他们俩交工作这些年的保险 。可以这几天又说不给交了 ,说只给每年补加2个月的工资。
还说让他俩自己去找说法,如果有什么规定能证明得交保险法院就给交,没有说法就不给。我想问下到底该不该给我爸和那个打更的交工作这些年的保险
毕竟干了这么多年而且工作上也没出现什么失误责任。也不是自己辞职不干而是法院不用了(我爸他俩没签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