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大家好: 我去年九月就在**公司工作.但一直到今年6月公司都没有与我签定劳动合同.今年新出的劳动法第7章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满一个月后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必须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但是我今年6月20日与公司有些意见不合已经交接离职了.我想请问下我还可以要求之前的公司把今年1月1号至6月20号的双倍工资补发给我吗?

劳动纠纷
2008-06-29 09:02: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