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妻子在深圳某医院做了一小手术,院方误把其他病人的血液样板当作我妻子的,而误判定她为大三阳患者,这令我妻子精神上感到非常困扰而受创伤,本人再三要求主治医师复检但被拒,后本人向院长投诉院方才发现出错,但院方只向我们口头道歉而没有其他表示。本人曾要求院方把化验报告及相关资料给我但被拒,院方这样做是否合法?本人可否向院方追究责任而要求赔偿?

医疗纠纷
2004-09-16 18:42: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