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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市环保局一名普通职工,从1985年工作至今,工资从45元涨到98年的123元,单位通知是商品粮户品可转正式工,由于本人是农业户口,于是托人办商品粮户口,单位拒之门外。一直被当作临时工对待,后看到法律大全得知自己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先后找单位领导,市劳动部门,市法院,省高院解决,毫无结果,没办法只能停工罢工,单位于是同意给买保险,得知是市最低保险与事业单位标准差太远,一个月只有300多元的退休保险,工资的问题一直没解决,正式工一个月1600多元,而我只有450元的工资待遇,得知新的劳动法开始施行,已54岁的我看到了一点希望,年纪大了转正式工已不可能,希望单位能给我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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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1 16:56: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