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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机构变化,目前改为只有物业一块了!我是公司行政部经理,现公司要我改签到,下属一个控股公司的另一个部门任部门经理! 原合同签的是从2007年到2011年止的,我已为公司服务6年,已签了三次合同了。目前公司说如不改签就把我调到物业部去!并降职降薪就从管理岗位降为普通员工按普通员工的薪资标准发放工资;(公司原研发、生产、人事、行政等的大部份人已与下属的控股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提出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公司说可以用每月在考核工资中(我公司的工资是每月8号发一次基本工资约工资总额的60%,每月20号发一次考核工资约工资总额的40%)考核来达到扣工资又不违法的目的;我说考核条款应该先明示,只要我不违反公司制度,且本职岗位应该做的都做到了,就没有理由扣款;公司认为要想扣钱就总能找到理由(如:公司要求穿职业装上班,很多人都没有穿,但他们可以只看到我没有穿职业装,只针对我一个人扣钱!!) 这种说法是否有理??? 公司说为了不支付劳动补偿金,他们决不会主动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主动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支付高达几万元的劳动补偿金!!

劳动纠纷
2008-06-23 22: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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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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