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律师!我有麻烦事想咨询您! 去年1月份,我女儿当时5岁,那天由我父亲看管在人行道上骑一童车,将一女子不慎撞倒。当时女子提出手表损坏及衣服污损。我父亲带其修表,修表处说表蕊无损报价50换表壳。我父亲协商赔偿500元修表及洗净衣服。该女子不同意,又提出身体出现不适。后协商不成,该女子报110,但110不受理,又报120,120未受理给该女子医疗。她又报案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受理后,协商赔偿300元,该女子不同意,又提出其前一阵做过手术,现身体不适,表壳镶钻,精神受损,误工,等,要价上千。因此,交警建议该女子去医院做检查。后医院出报告,称软组织挫伤。交警大队之后又协调,无果,即出交通事故报告。我方负全责,但双方无法调解。之后双方签字确认。 今年1月份,我方接到法院传票,称该女子以交通肇事,造成伤害为由上诉,索赔6000多元。

劳动纠纷
2008-01-29 22:30: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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