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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重庆北碚区某文化事业单位正式工,从2006年7月开始停薪留职,2007年7月开始回单位上班。 2008年1月23日发了2007年的年终奖,我只得了一半,理由是我只上了下半年的班。 2006年只得了半年奖,年终奖没发给我,理由是年终时我没上班就没有,还说是半年奖就算是我上半年的奖金了。请问单位这样发放是否合理合法?我能否维护自己的权益?

涉外纠纷
2008-01-28 19:16: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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